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钱洪良
10月28日,“燕山大讲堂”(法律讲坛第六十八期)学术讲座在我校人文馆114会议室成功举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中的相关问题。讲座由燕山大学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燕山大学纪检监察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燕山大学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副院长刘立霞教授主持讲座,200多名师生到场聆听。

讲座现场
陈卫东教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应当立足我国司法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在现有修改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凝聚共识、完善制度。他围绕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认为重点应增强程序规范的刚性和可救济性,更好发挥刑事诉讼法规范公权力运行、保障诉讼权利的功能。
讲座过程中,陈卫东教授多次与师生进行互动交流,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现场氛围轻松热烈。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有助于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最新发展,提供未来实践与研究的新思路。